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,支持对象为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、家庭农场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。今年,该省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50万亩,每亩补助150元。
实施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,支持对象为参与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在廊坊、保定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等有关县(市、区)地下水漏斗区开展季节性休耕试点200万亩,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。
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,支持对象为开展人工饲草种植、草食畜养殖场建设的农民生产合作社、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和草食畜养殖企业,在张北、沽源、康保、尚义、丰宁、围场、塞北管理区、察北管理区、御道口牧场、兴隆、滦平、怀来、涿鹿、赤城14个县(区、场)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。
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,支持对象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和合作组织等,重点在“一环两带”(环京津以及铁路、高速公路两带)区域、环京津贫困县,并具备一定秸秆综合利用基础的种植、养殖大县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。
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,支持对象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的养殖场和企业,旨在提升畜牧大县畜禽废物综合利用水平。资金重点用于畜禽粪污收集、储存、处理和利用,沼气、沼液、沼肥利用配套设施等环节。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、收贮、处理、利用设施建设,支持规模养殖场、第三方处理主体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,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。